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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新规定月内出台

■现有房价将降低5%~10% ■安置拆迁户改按使用面积
1998-10-13 来源:生活时报 闻 新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北京市新的拆迁管理办法月内即将出台,新的拆迁办法对拆迁管理和拆迁补偿做了进一步的调整,在原来的基础上减少了拆迁成本。据称,新的拆迁条例实施后,可使现有房价降低5%~10%。

据有关部门测算,在目前北京市的商品房价格构成中,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可占房价的30%左右。其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旧城改造一般都是成片进行,房屋拆迁期很长;二是拆迁安置和补偿的成本太高,也就是建设新商品房无偿分给拆迁地原住户的数量过多,此外还需给予居民相当的补偿费用。

针对这一现象,在新的北京市拆迁条例中,将原来规定的按居住面积安置改为按使用面积安置。根据这一规定,将使拆迁人提供给被拆迁人的房屋建筑面积大为减少,即拆迁成本将有所降低。新规定还改变了按人口、性别和年龄进行安置的做法,也可避免人为增加拆迁成本的现象发生。

据介绍,新拆迁条例中拆迁补偿的方式将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决定,可以货币补偿、也可以房屋补偿。

拆除住宅房屋,拆迁人按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对拆除房屋所有人给予补偿;私有出租住房拆迁时,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按照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及成新,结合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给予补偿。

拆除成套住宅楼房,拆迁人根据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按照拆迁所在地届时普通住宅商品房价并扣除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的补偿款后,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给予补偿。

在拆迁搬家补助费上,则根据原正式房屋的间数、搬迁路途远近计算,城区、近郊区的按每间150元至250元补助,远郊区县的按每间50元至150元补助。多次周转搬家的,按实际搬家次数补助。由拆迁人出车搬家的,不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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